概要
此计划是继亚洲文化交流电影制作资助计划后推出的第二期合拍片资助计划,目的是透过资助香港及欧洲或亚洲国家电影人合作拍摄的电影计划,促进这些合拍电影在欧洲或亚洲及国际市场的曝光率,并达致深度交流及互相学习的目标。
合拍片资助计划分两期合共资助最多八部电影,获资助的电影计划将会获资助最多900万港元1(约110万美元)。
申请资格
- 电影制作团队的监制、导演和编剧这三个主创岗位中,须最少包括一名香港及一名欧洲或亚洲国家具指定资历的电影从业员;
- 具指定资历的电影从业员指 (i) 为香港/涵盖国家的公民/永久性居民;及 (ii) 在出任监制、导演或编剧岗位时,须曾于国际认可的电影节或当地电影颁奖典礼中,在「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或「最佳编剧」的对应奖项中获奖或获提名;
- 以下十个类别中的六项必须至少有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
- 主角╱主要配音员
- 配角╱配音员
- 摄影组主管
- 动作设计组主管
- 美术指导组主管
- 服装造型设计组主管
- 剪接组主管
- 原创电影音乐及歌曲组主管
- 音响效果组主管
- 视觉效果组主管
- 最少30%的线下支出在香港使用。
申请日期
- 第二期合拍片资助计划将于2024年第二季度接受申请。申请指引及表格将适时上载于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