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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内地电影市场资助计划

开拓内地电影市场资助计划
概要

计划旨在支持香港电影公司和内地文化企业投资和推动香港导演的制作,增加香港电影进入内地电影市场的机会,同时培育更多能打进内地电影市场的香港导演。

合资格的电影计划,制作预算必须在港币2,500万元至港币1.5亿元之间,获批电影必须在香港电影院公开上映,如成功在内地电影院公开上映,电影计划将会获港币1,000万元的政府融资;如电影最终未能在内地电影院或串流平台公开上映,政府的融资金额将相应下调。

申请资格
  • 计划的申请人必须为香港注册的电影制作公司,并且在过去七年内出品及/或制作过内地香港合拍片或成功引进内地的本地港产片;
  • 监制必须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并有最少一部其监制的电影已经在香港或内地电影院公开上映;
  • 导演必须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并有最少一部其执导的电影已经在香港或内地电影院公开上映;
  • 电影计划的主要编剧,需在过去十年有一部以编剧身份参与的电影在香港电影院公开上映;
  • 主角/配角中,其中两人必须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及
  • 以下九个工作项目中,最少有三项的工作人员须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摄影、动作设计、美术指导、服装造型、剪接、原创电影音乐、原创电影歌曲、音响效果及视觉效果。

申请

申请费用全免。有关申请的程序及资格,申请人应查阅相关的申请指引。申请表格及申请指引可在此下载:

合约安排

有关为电影制作提供部分融资的申请,成功申请人将与政府履行相关投资合约,有关电影制作融资的文件及合约的范本将适时上载于网页。此外,电影制作融资的成功申请人亦须向政府提交文件,证明拥有相关电影的知识产权权益。

如有查询,请联络:

标题 内容

香港电影发展局秘书处

地址 :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
税务大楼40楼

电话 :

(852) 2594 5846

传真 :

(852) 2824 0595

电邮地址 :

info@fdc.gov.hk